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
工作案例征集认定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和工作案例征集活动。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征集认定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征集
(一)工作目标
面向高校分类遴选解析若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优秀案例,重点聚焦解决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心理问题,针对家庭问题、心理与精神疾病、学业困扰、生涯发展、人际关系、情感问题等在日常心理咨询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总梳理,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
(二)征集对象
本次优秀工作案例征集面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请各申报教学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我校可推荐2个优秀案例。本次案例征集不会对案例和学校进行工作性质的评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优秀案例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称号。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人际关系不良等)引发的×××(案例特点,如危机干预等)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案例统一上报,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
二、材料报送
(一)案例申报材料
1.工作案例电子版PDF文档;
2.《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Word 文档。以上材料纸质请于3月26日18:00前报送至学生处6D204,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线上报送至学生处,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珂钰; 联系电话:0373-5916662
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