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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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6-18

各学院: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比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教育强国建设夯实人才和法治基础。

(二)学习重点

1.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强国建设实践。

3.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三)主要活动

1.开展“法治青年说”活动。活动参与对象:在校大学生,以及从事法治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学教师。活动内容:通过展播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作品与成长经历,鼓励全体学生分享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故事,鼓励法治教师分享教育教学实践中创新普法形式的生动案例、工作心得以及实践成果等,并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下称“普法网”)征集与展示。经审核后被采用的作品将向全国大中小学校展示,并颁发采用证明。活动报送方式及操作指南详见普法网“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按照教育部2025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求,6月-12月,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宪法法治知识学习资源。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好该学习资源,学习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争创“宪法卫士”。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根据教育部相关部署,我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和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4.“学宪法 讲宪法”全省比赛和全国总决赛。本届活动设置高校法治情景剧比赛(下称情景剧比赛)、法治素养竞赛、演讲比赛等子项(各项赛制详见附件2)。

(1)组织开展情景剧比赛。各学院分别推荐1支队伍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处,我校选拔出1支队伍参加省级比赛。

(2)组织开展法治素养竞赛。各学院分别推选1名学生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处,我校选拔推荐出1名学生参加省级比赛(参加法治素养竞赛的选手可以同时参加演讲比赛)。

(3)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各学院分别选拔1名学生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处,我校选拔推荐1名学生参加省级比赛。

5.组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要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作品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播,并颁发采用证明。

6.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 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根据活动安排,12月上旬我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7.持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学院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认真研究部署,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面普法需求,做好整体规划、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条件保障,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增强宣传实效。各学院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学校和师生、家长的负担。

3.积极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赛项赛制

 

学生处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参赛报名表

 

XX活动参赛报名表:

序号

参赛学生

学院

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电话

 

 

 

 

 

 

 

 

 

 

 

 

 

 

 

 

 

 

 

 

 

 

 


附件2.“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赛项赛制

法治情景剧比赛赛制

一、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主题鲜明、紧扣法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情感真实、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现法治重要作用。

(二)形式要求。参赛作品以情景剧的形式展现,要求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情景剧视频,长度为15-20分钟,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GB),图像、声音清晰。视频作品须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但可以切换多个场景)。情景剧作品须配套剧本(word和pdf格式)。

(三)其他要求

1.参赛队伍学生数量控制在15人以内,每只参赛队伍可配备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2.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方便携带。作品所需音乐、服装、

布景、化妆等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3.各参赛队伍负责各自节目编创等工作,参赛作品的剧本应是原创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4.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比赛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5.一经参赛,即默认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法治素养竞赛赛制

、比赛环节设计

1.法治素养竞赛分为小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部参赛代表队通过抽签分组进行小组赛。

2.每个阶段均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主观题3个环节。必答题题目形式为判断题、单选题、逻辑题、多选题。抢答题题目形式为多段式抢答,由各团队所有选手以抢答方式作答。主观题由团队代表1人进行陈述回答(2-3分钟),陈述完成后由团队其他队员回答评审委员会针对陈述内容的提问



演讲比赛赛制

、比赛环节设计

主题演讲时间为4至6分钟,该轮比赛结束后,晋级的选手方可参加即兴演讲比赛即兴演讲时间为3至5分钟。

、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主题演讲参赛选手应当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情实感,讲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治知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讲述对公平、正义、平等、诚信等原则的理解感悟,讲述参与法治实践、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真实故事。应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践创作演讲稿,确保言之有物、内容准确,避免脱离实际、泛泛而谈。鼓励选手将宪法与部门法相结合,从宪法的精神和原则出发,延伸到部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历深入讲述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理解、认识。

2.即兴演讲由组委会根据当年宪法与法治热点事件,围绕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统一命题,题目形式为短文或插图。即兴演讲内容应紧密围绕抽取的题目展开,谈真情实感,避免空话套话。

(二)形式要求

参赛选手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或器材;需使用普通话,站立式脱稿演讲,避免模式化与形式化表达,并严格遵守时限要求。

(三)其他要求

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