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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14

关于在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典型选树推动高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科教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学〔2026〕6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基层学生工作团体(如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团队等)。

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从事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学生事务相关行政人员、二级学院党团组织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导师等)。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最多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学校最终择优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上报省级,推荐对象原则上不集中在同一部门。

二、推荐条件

(一)集体推荐条件

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引领贯穿学生工作全流程。

业务成效显著:队伍配置完备、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精准,近三年学生工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育人实效突出:三全育人格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高,近三年无重大违纪事件,学生满意度高。

作风严谨务实:团结协作、深入一线,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成员无师德师风及违纪问题。

已获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个人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教育家精神,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热爱学生工作:常态化谈心谈话,精准服务学生,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认可。

业务能力突出:熟悉学工政策,善于创新破解难题,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获校级及以上学工相关荣誉。

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近三年无师德师风及违规违纪行为。

其他要求:从事高校学生工作满3年(含);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现职满3年。已获省级及以上同类学工先进称号者不再推荐,优先推荐一线学工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三、工作安排

宣传发动:各单位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动员,规范选拔,充分听取师生意见。

材料申报: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突出实绩与特色,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公示材料、获奖证明、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校内评审: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校内评审,按程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最终推荐对象。

上报时间: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严把审核,确保真实: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通报。

强化宣传,示范引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学工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1.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申报表

2.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申报表

 

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4日